赛季最佳阵容与合同的关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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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握篮板球,掌握命运。

在此前,NBA公布了当赛季年度最佳阵容的名单,我们也针对这一份名单给出了一定的看法,但是在这份名单的背后,依然还有一些值得我们关注的地方。

NBA作为全球最大的商业联盟之一,球员在争夺总冠军的同时,他们也在为各自的薪资合同所努力,而在当下的劳资协议当中有一条明文规定,球员如果入选当赛季的最佳阵容,他们就有机会在后续和球队达成千万级别的薪资合同。

2011年的集体谈判协议当中,附加了一条新规则:罗斯条款。

NO.1,近三个赛季至少获得一次最有价值球员

NO.2,近三个赛季两次入选最佳防守球员

NO.3,近三个赛季两次入选最佳阵容名单

以上条款只要球员能够达成其中一项,他将有机会和母队达成一份五年期的延长合同,在生涯的第五年能够得到一份比一般顶薪更为丰厚的薪金合同。

而最近的例子就是老鹰的特雷杨,他在去年夏天和球队达成一份罗斯条款的五年期延长合同,一年的年薪为工资的25%,随后每年按照5%的比例递增。随着后续特雷杨入选2021-22赛季的最佳阵容三阵名单,他在第二年的薪资合同将为工资的30%,未来五个赛季里,他的总薪资将会大幅的增加。

作为西部和他具备同样热度的新人球员,东契奇的合同当中也受到了这份条款的影响,他在过去的两个赛季里都入选了赛季最佳阵容名单,早就提前锁定了顶薪合同。

还有同时期的亚历山大和小迈克尔-波特,在上个赛季他们也分别和球队达成的罗斯条款的延长合同,可惜的是,他们本赛季的表现却有些让人失望了。

相比较于特雷杨,同为东区的塔图姆运气就没有他那么好了,后者在2020~2021赛季签下了一份延长合同,如果触发罗斯条款的话,他最终的薪资将会比当下多的多,但可惜的是他在上赛季的最佳阵容评选当中没有,没有能够在前锋的位置上挤到一个名额,白白损失了一大笔钞票。

当然,入选最佳阵容不仅仅有利于新人球员,在已经进入联盟多年的这些球星当中,他们也有希望通过入选最佳阵容名单来为自己搏得更多的利益。

在明文规定的条款下,一名球员第一年的合同薪资不能够超过当年工资的30%,而为了保证小市场球队也具备挽留住当家球星的能力,联盟在集体谈判协议当中加入了超级顶薪条款,条款内容规定:

在符合罗斯条款相同的限制条件之外,在联盟当中效率了七个赛季以上的球员,以及从来没有主动换队的球员,他们可以和球队签下一份延长合同。合同第一年的年薪能够达到工资的35%,而往后按照8%的比例递增。

作为2015年同时期进入联盟的潜力新人,德文-布克和唐斯在当赛季同时入选最佳阵容一阵和三阵,这样他们将达成上述的条件限制,在今年夏天都拥有与球队签下一份延长的超级顶薪合同的权利。

而从前半个赛程来看,如果按照效力主队年份的条件来作为参考,芝加哥公牛的扎克-拉文其实也非常有希望得到一份超级顶薪合同,可惜的是,随着赛季后半程他和球队的表现都现了不小的下滑,最终无缘当赛季最佳阵容的评选,这也导致他彻底失去了机会。